1.申报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分所增加派驻律师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拟派驻律师执业证原件。
(三)总所在广东省外的,还需提交拟增加派驻的律师的换领执业证申请材料,原有的律师执业证应交回原发证机关。
2.注意事项:
(一)省内分所聘用律师申请作为同一分所派驻律师,可直接办理派驻业务,无需调回总所再办理派驻业务。
1.申报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分所增加派驻律师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拟派驻律师执业证原件。
(三)总所在广东省外的,还需提交拟增加派驻的律师的换领执业证申请材料,原有的律师执业证应交回原发证机关。
2.注意事项:
(一)省内分所聘用律师申请作为同一分所派驻律师,可直接办理派驻业务,无需调回总所再办理派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