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1.特别提示
1.1
律师执业类别变更是指专职律师申请转换为兼职律师或兼职律师申请转换为专职律师。
1.2
现任专职律师,调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或调往政府机关申请岗位公职律师的,可申请转换为兼职律师。
1.3
现任兼职律师,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单位或从政府机关公职律师岗辞职、退休的,可申请转换为专职律师。
2.申报材料:
专职律师申请转换为兼职律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申请表》;
(二)工作调动或录用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法学院校或法学研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及工作证复印件。
兼职律师申请转换为专职律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申请表》;
(二)提交辞职的正式批文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离岗退养或退休人员,提交离岗退养正式批文或退休证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复印件;
(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及交费凭证复印件。
3.主要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所有复印件应由律师事务所及受理申请的司法局核对原件,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受理申请的司法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意见,并由核对人签名或盖章。